德马科技: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保护股东利益,有效规避公司 决策风险,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德马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本公司及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 情形,由此造成公司独立董事达不到《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或《公司章程》要求 的人数时,公司应按规定补足独立董事人数。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公司章程》和本制度的要求, 忠实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