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马科技:德马科技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胡旭东】(已离任)
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胡旭东作为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 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 并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审慎、客观的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人员情况 公司于2023年1月30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 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本人、张军、赵黎明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 期自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本人自2023年1月30日起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时担任提名委 员会主任委员。2024年1月,本人因个人原因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了辞职报告,申 请辞去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相关职务。辞去前述职务后,本人将不再担 任公司任何职务。辞职报告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 (二)个人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