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矽电子: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4年1月修订)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甬矽电子(宁波) 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包 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 换公司债券等)以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 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本制度所称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是指经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的投资项目,包括在履行应当履行的程序后调整、变更的投资项目。 募投项目发生调整、变更的,闲置、节余的统计口径均按调整、变更后的募投项 目的金额计算,但调整、变更该募投项目的股东大会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