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矽电子:上海市方达(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FANGDA PARTNERS 27/F, North Tower, Beijing Kerry Centre 1 Guanghua Road, 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 100020, PRC 上海市方达(北京)律师事务所 关于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方达(北京)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律执业资格的律师事务所。根据相关法律顾问协议,本所指派律师出席甬矽电 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 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与表决和召集 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其他相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已公开颁布并生效的法律、 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下合称"中国法律法规",仅为本法律意见书说明之 目的,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的法律、 法规)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