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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矽电子: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及归属条件成就之法律意见书
688362FHEC(688362)2024-05-27 11:59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关于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调整授予价格、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及归属条件成就 之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四年五月 法律意见书 致: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甬矽电子")的委托,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监管指南》")《甬矽电子(宁波) 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 "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就甬矽电子调整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 格、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及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 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相关事项(以下简称"本次调整、作废及归 属")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声明如下: (一)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 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