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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丰明源: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688368BPSemi(688368)2023-12-12 11:20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 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 权。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三)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 (四)应公司要求对其他有关问题出具的法律意见。 第二章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 1 页,共 8 页 第六条 董事会应当在本规则第四条规定的期限内按时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