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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丰明源: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688368BPSemi(688368)2023-12-12 11:20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 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执行股东大会决议, 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 第三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 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四条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证券管理部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 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六条 按照前条规定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通过证券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