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方生物: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3年11月修订)
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二○二三年十一月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 司")行为,保障公司股东大会能够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 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制订本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大会议事规则(下称"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本议事规则适用于公司股东大会,对公司、全体股东、股东代理 人、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列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其他 有关人员均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规定, 认真按时组织好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对股东大会的正常召开负有诚信责 任,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合法、有效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