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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微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688385FMSH(688385)2023-08-28 09:53

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报 告;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1 第一条 为强化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管理 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上市规则及其他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 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 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至 7 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 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