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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亚微透:泛亚微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独 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 酬政策与方案。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指薪酬与考核的范围为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长、 董事以及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认定 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产生与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