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门科技: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 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四年六月 1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 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致: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接受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普门科技"或"公司")的委托,担任普门科技实施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专项法律顾问。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就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注销数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