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德威: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1月修订)
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明确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 内部机构及运作程序,充分发挥董事会的经营决策中心作用,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和《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 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为公司常设机构,是公司的经营决策和业务领导机构,董事会由股东 大会选举产生,是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并依照《公司章程》的 规定行使职权。 第二章 董事 第三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董事无需持有公司股份。 第四条《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公司章程》规定的不能担任董事的 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董 事。 第五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 在任期届满以前,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