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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德威: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提 升公司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以下简称"ESG")绩效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 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 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可持续发展规划和ESG工作等进行研究并提 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 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 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