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特新材:泰和泰(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泰和泰(北京)律师事务所 关于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法律意见书 泰和泰证字[2023]STXC-04 号 泰和泰(北京)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 56 号远洋国际中心 A 座 12 层 电话: (010)85865151 传真: (010)85861922 邮政编码:100025 泰和泰(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泰和泰(北京)律师事务所 关于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本所仅依据法律意见书出具目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及本所对我国现行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理解发表法律意见。 本所已经对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大会有关的文件、资料及证言进行审查判 断,并据此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大会公告的法定文件,随公司其他公 告文件一并予以公告。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及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 提供的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书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大会是公司董事会根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