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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特新材: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所需资金充足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 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一日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福建赛 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客观公正的立场, 就公司 2023年9月2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 如下独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 2. 132 % 刘微芳: 一、《关于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