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特新材: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进行永久性补流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进行永久性补流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人")作为福建赛 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特新材"或"公司")的督导机构,根据《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及业务规则,对赛特新材拟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 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福建赛特 新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967 号)的核准,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000万股,发行价格为 24.12元/股,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 48,240.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2.310.15 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 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