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赛特新材: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4月修订)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程序,建立健全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 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 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 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向 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提名、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 并由董事会选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