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特新材: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的核查意见
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人")作为福建赛 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卜简称"赛特新材"或"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 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因此,公司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故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实 施差异化权益分派。 2024 年 2 月 20 日,赛特新材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 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 截至本核查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