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维光电:路维光电董事会议事规则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8 月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 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及《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常设的经营决策机构,对股东大会 负责,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决策权。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 8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不设副董事长。董事 会成员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董事长每届任期 3 年,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得无故 解除其职务。 董事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