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成股份: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和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和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 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合肥新汇 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成股份"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和 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883号), 公司于2024年8月7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11,487,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 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48,700,000.00元, 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6,172,108.4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42,527,891.52元。上述募集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