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成股份: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合肥 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成股份"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 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 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883号), 公司于2024年8月7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11,487,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 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48,700,000.00元, 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6,172,108.4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42,527,891.52元。上述募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