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创精密: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 认真审议,仔细阅读了公司的相关材料,并就有关情况向公司进行了咨询,现基 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 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 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该等董事候选人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 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 形。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股东提名郑广文先生、李赪先生、齐雷先生、倪世 文先生、宋洋先生、梁倩倩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 将该议案提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