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有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综上,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胡国庆、黄福平、张国新 2023 年 12 月 11 日 一、 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结项。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降低财务费用,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内部规定。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事项涉及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 及《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