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有科技: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邦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 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震有科技"或"公司")持续督导保荐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对震有科技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 查情况与意见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6 月 17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震有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172 号) 核准,同意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震有科技")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 数量 4,841 万股,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股票于 2020 年 7 月 22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完成后总股本 193,61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 通股 154,175,477 股,占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