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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腾科技: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会及其成员有效地履行职责,提高董事会 的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 上市后适用的《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的常设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 董事会应认真履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规定的职责,确保公司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并关注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董事会组成及其职权 第一节 董事会 第三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三分 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其中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专门委员会。专门 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第五条 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