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腾科技: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明确股东大会职责和程序,保证股东 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市后适用的《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 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 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一) 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三) 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 (四) 应公司要求对其他有关问题出具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