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恩斯: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所持本 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 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应知悉《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 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公司股东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主体对持有股份比例、持有期 限、变动方式、变动数量、变动价格等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履行所作出的承 诺。 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其向证券交易所申报数据的 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同意证券交易所及时公布相关人员持有公司股份的 变动情况,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