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恩斯: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肖海军)
作为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赛恩斯环 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 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依托 专业知识为公司经营决策和规范运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 立意见,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3年年 度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肖海军先生,生于1965年10月,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湖南大学经济法 专业博士学历。1986年7月至2000年12月,任邵阳学院政史系讲师、副教授;2000年 12月至今,任湖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教授;现兼任中国商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湖南省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长沙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专家委员,北 京德和衡(长沙)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湖南艾华集 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