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达环保: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则
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保证公司正常运作,促进公司规范、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及《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 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人应当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高公司质量。 第三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诚实守信,规范行使权利,严格履 行承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不得有虚假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