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达环保: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融资租赁相关担保事项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本保荐机构")作为青岛达 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达环保"、"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 -- 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规定,对公司全资子公司 融资租赁相关担保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发表如下: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融资租赁相关担保事项的核查意见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 服务。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 安装、维修和试验。 青岛兴盛达资信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一、 为满足其持有的120MW渔光互补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建设资金需 求,公司下属三级全资子公司青岛兴盛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 兴盛达"、"被担保人")拟采用直租与售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