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青达环保: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专项核查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保荐机构")作为青岛达 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达环保"、"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履行持 续督导职责。2024 年 5 月 6 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公司管理部向 公司发送的《关于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 监管问询函》(上证科创公函【2024】0083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问询 函的要求,保荐机构会同公司、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年审会计师"、"会计师")对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并作出如下回复, 请予以审核 。 除非本核查意见中另有说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中使用的释义和简称适 用于本核查意见。 问题 1、关于收入结构 根据年报,公司 2023 年营业总收入 10.29 亿元,同比增加 3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