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百利天恒: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建国门北大街 8 号华润大厦 20 层 邮编:100005 电话:(86-10) 85191300 传真:(86-10) 85191350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关于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增持股份的法律意见书 致: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所律师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并基于对 有关事实的了解和对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理解发表法律意见。对 于出具本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的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律师依 赖有关主管单位、或者其他有关机构或人员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咨询意见出具本法 律意见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就与本次增持相关问题发表法律意见。本法 1 律意见书仅供百利天恒本次增持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其他任何法人、 非法人组织或个人不得将本法律意见书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