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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利天恒: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草案) (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 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及《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等有关规定,制订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本公司经营决策的常设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遵 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职责 本规则对公司全体董事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下设机构 第三条 董事会组成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设置,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 职工代表。 独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