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苑东生物: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 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 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回购股份的审议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2、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为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有利于充分调动 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团队凝聚力和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 员工利益紧密结合,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因此,本次股份回购具 有必要性。 3、本次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 展产生重大影响,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