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苑东生物: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 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认真 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拟审议的 《关于调整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本次调整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必要的, 是公司合理利用资源的重要手段。各项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将严格遵循公 开、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关于调整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JIN LI、方芳、彭龙 2023 年 10 月 7 日 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