苑东生物: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经认真审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的议案》,认为: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作为公司长期合作 的审计机构,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相关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历次对公司及子公司财务报告及相关事项的财务审计及 核查过程中,认真尽职,遵照勤勉、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 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本次续聘中汇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 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续聘中汇为 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 效率,降低财务费用,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