苑东生物: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3年12月)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关联 交易的决策管理和信息公开等事项,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 不损害本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成 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的决策管理、信息公开等事项,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当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范,不得损害公司 和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隐瞒关联关系或者将关联交易非关联化。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公司关联交易控制和日常管理的职责。 第二章 关联人 第五条 公司的关联人,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四)与前三项所述关联自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