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苑东生物: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3年12月)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法规范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防范财务风险,确保本公司稳健经营,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作为担保人与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即 被担保人,以下同)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债务时,由公司作为担保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 承担责任的行为。 担保的形式包括保证、抵押及质押,具体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 用证、银行承兑汇票及商业承兑汇票、保函等担保。 本制度同时适用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 第三条 公司为自身债务提供担保不适用本制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视同对 外担保。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 括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全资子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