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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太微: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过审慎核查陈雪女士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任职资格等相关材料,我们 认为,其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符合任职资格,未发现存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 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 的情况,本次提名、聘任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董事会聘任陈雪女士为公司首席人力资源官,为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 日止。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计小青、姜华、王欣 2023 年 10 月 27 日 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在仔细审阅了第一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的相关文件后,经审慎分析,我们认为: 一、《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