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特维: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 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 公司股价、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 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者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 息;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大 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三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尤其是媒体质疑危机时)实行统一领导、统 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第四条 公司舆情管理工作由公司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长作为第 一责任人,负责领导各类舆情处理工作。必要时可成立舆情管理应急小组,由 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或相关职能部门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