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赢激光: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深圳市 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赢激光"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持续督导机构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 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负责联赢 激光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半年度跟踪报告。 | 序号 | 工作内容 | 实施情况 | | --- | --- | --- | | |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 | 保荐人已建立健全并有效 | | 1 | | 执行了持续督导制度,并 | | | 体的持续督导工作计划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 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 |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 保荐人已与联赢激光签订 | | | 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与上 | 承销及保荐协议,该协议 | | 2 | 市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