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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赢激光: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之事前认可声明

根据《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深圳市联赢激 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以下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之事前认可声明 《关于投资设立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声明 独立董事:张庆茂、郑荣富、李向宏 2023年10月27日 我们认真审议了公司《关于投资设立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关联 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实际需求。因 此,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关于投资设立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