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赢激光: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深圳市 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赢激光"或"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 导》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联赢激光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 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 月,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 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资金。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将 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