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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赢激光: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 归属条件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 42 名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合法有效,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5.94 万股。本 次归属安排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 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情形。综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在归属期内实施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庆茂、郑荣富、李向宏 2023 年 11 月 14 日 1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的《公司章程》等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 断立场,认真阅读了相关资料,现对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4 日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