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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赢激光: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补充确认并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补充确认并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深圳 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赢激光"或"公司")的持续督导机 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法律法规,对联赢激光 补充确认并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 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801号),深圳市联赢 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联赢激光")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股)7,48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7.8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584,188,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