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亚新材: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会后事项的承诺函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亚新材公司或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的申请已于 2023 年 5 月 16 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 并于 2023 年 7 月 5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南亚新材料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41 号)。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会后事项的监管要求, 我们本着勤勉尽责、诚实信用的原则,对南亚新材公司自最近一次承诺函出具日 的次日(2023 年 8 月 23 日)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期间是否发生重大事项进行了尽 职调查。 我们已遵循勤勉尽责、诚实信用的原则,认真履行尽职调查义务,对南亚新 材公司是否发生重大事项给予持续、必要的关注。 承 诺 函 天健函〔2023〕1649 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一、公司 2023 年前三季度业绩变化情况和主要原因 (一) 公司 2023 年前三季度经营业绩情况 公司已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公告了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 2023 年 1-9 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876.40 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