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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亚新材: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关联公司增资用于建设“膜材产线项目”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关联公司增资用于建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包秀银之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欣洋为兴南科技股 东之一,其在兴南科技担任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5.1 条第(十五)款的相关规定,包欣洋系公司关联方, 公司本次向关联公司增资用于建设"新型膜材料产线建设项目"构成关联交易, 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 之间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 3,000 万元以上,且未超过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 1%以上。本次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增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及业务需要的考虑,南亚新材拟向关联公司上海兴 南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南科技")增资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用 于建设"新型膜材料产线建设项目",具体增资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增资前公 司持有兴南科技 20%股权。 二、增资标的暨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包秀银之子、公司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