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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亚新材:南亚新材关于董事近亲属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

(一)依据《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 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近亲属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收 到公司董事郑晓远出具的《关于近亲属构成短线交易的情况及致歉说明》。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披露如下: 根据《证券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郑晓远之直系亲属郑海荣在买入或卖 出后六个月内反向交易公司股票行为构成短线交易。上述违规交易股数按照违规 区间内买入及卖出交易分别统计,得出违规成交股数为 15,000 股;并按照违规 成交股数在违规区间内最高卖出价与最低买入价、次高卖出价与次低买入价依次 匹配计算所获收益为 178,993.46 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郑海荣尚持有公司股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