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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亚新材: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 或"保荐人")作为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亚新材""公司"或 "发行人")持续督导的保荐人,负责南亚新材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2023年 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的情况 | 序号 | 项目 | 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 | --- | --- | --- | | 1 |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 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 保荐人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 | | | | 持续督导制度,已根据公司的具 | | | | 体情况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 | 2 |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与 | 保荐人已与 公司签署了保 荐协 | | | 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 | 议,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 | | | 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 | 间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