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原股份_4-1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关于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 法律意见书 2024 年 1 月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 中国上海市石门一路 288 号 | 电子邮件 | E-mail: email@fangdalaw.com | | --- | --- | --- | | 兴业太古汇香港兴业中心二座 24 楼 | 电 话 | Tel.: 86-21-2208-1166 | | 邮政编码:200041 | 传 真 | Fax: 86-21-5298-5599 | 24/F, HKRI Centre Two, HKRI Taikoo Hui 288 Shi Men Yi Road Shanghai 200041, PRC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致: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是具有中国法律执业资格的律师 事务所。根据相关法律顾问协议,本所现就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发行人")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